廣東監獄系統貫徹中央部署加強監管“三類案件”
  羊城晚報訊 記者薛江華,通訊員尹華飛、闞淼報道:近日,廣東各監獄召開會議學習貫徹中央政法委《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啟動近三年來相關案件的倒查工作。
  會議指出,要嚴格執行三類罪犯(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確有悔改表現”、“立功表現”、“重大立功表現”的評判標準;平等平衡三類罪犯與其他罪犯的計分考核;從嚴把握三類罪犯適用保外就醫的嚴重疾病範圍和條件;嚴格執行刑罰變更提請程序;公開公示三類罪犯計分考核、行政獎勵、立功表現信息;建立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提級審核及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對職務犯罪罪犯等重點敏感罪犯的管理;使三類罪犯考核、獎懲、管理等各個環節該公開的公開、該走程序的走程序、該簽字的簽字。
  記者瞭解到,根據司法部要求,廣東監獄將對近三年來辦理的三類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逐案覆核,發現問題將堅決整改,依法糾正。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劉芳指出,全省監獄系統要採取有效措施,從嚴格法定條件、完善辦理程序、建立備案及提級審核制度、加強對特殊身份罪犯管理、深入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強化監督制約、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等方面,進一步規範相關工作,堅決遏制各種違法違紀、特別是執法腐敗案件。
  為治理警囚關係不清這個頑疾,廣東省監獄管理局還特別為監獄警察拉起了兩條“高壓線”:一是嚴禁私自為罪犯攜帶、傳遞手機、現金及其它違禁品,二是嚴禁在罪犯考核獎懲和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中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收受財物或者接受吃請。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辭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編輯: 王燕子  (原標題:廣東監獄系統倒查三年來減刑假釋監外執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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