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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駐中國氣象局紀檢組根據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對紀檢監察機構提出的“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結合氣象部門的實際情況,集中精力,制定了《駐中國氣象局紀檢組“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以下簡稱《主要措施》)和工作方案。
  《主要措施》圍繞“轉職能”,進一步明確界定了駐局紀檢組的職責範圍和監督執紀問責的重點內容3個方面15條,將駐局紀檢組原來實際承擔的統籌謀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分類指導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日常工作職責及8個方面的主要具體工作,劃轉給中國氣象局黨組及中國氣象局直屬機關黨委;退出中國氣象局氣象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等13個議事協調機構,繼續參加中國氣象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等4個議事協調機構。
  《主要措施》圍繞“轉方式”,制定了通過參加中國氣象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的各類會議及其他有關重要會議和活動、定期或不定期與中國氣象局黨組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溝通、約談中國氣象局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審閱有關文件材料、開展專項檢查或調查、直接受理來信來訪和查辦案件等工作方式實施監督檢查。
  《主要措施》圍繞“轉作風”,提出一要健全和完善駐局紀檢組與中國氣象局黨組溝通協調等制度體系,為“三轉”提供製度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基於流程管理的紀檢監察業務工作和內部管理風險防控體系。三是要敢於擔當,秉公執紀、動真碰硬,以“創一流業績、建一流隊伍”為願景,持續推進管理學意義上的學習型組織建設。四是培育駐局紀檢組文化氛圍,始終保持銳意進取、奮發有為、爭創一流的精神狀態和工作氛圍。五是加強自我約束和監督,要主動接受黨組織、黨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帶頭貫徹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做到“五嚴守、五禁止”。對駐局紀檢組幹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早提醒,對不適合在紀檢監察機構工作的要堅決調離,對違紀違法的要嚴肅查處。
  在此基礎上制定的“三轉”工作方案,為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駐中國氣象局紀檢組監察局)  (原標題:中國氣象局:堅決調離不適合紀檢工作的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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