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嵩明(雲南)6月25日電 記者 徐向良 “我院擬在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方面先試先行,初步考慮將目前的16個內設機構融合為六個大部門,重點推進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今天上午,雲南省嵩明縣檢察院檢察長賈永強向前來參加“檢察開放日”的40餘名代表通報了該院工作情況。
  “機構整合後,在內部將取消科長職務,任命一批資深、優秀檢察官,配備檢察輔助人員後成立主任檢察官辦案組,下放審批權限,初步實現‘誰辦案、誰負責’,推動檢察官職業化改革。”賈永強說。
  今天上午,嵩明縣檢察院舉辦首次“檢察開放日”,來自該縣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市民代表、村民代表和學生代表等40餘人走進嵩明縣檢察院參觀了該院的廉政教育基地,參觀了檢察院的辦公樓,聽取了該院檢察長的工作情況通報。
  “這是我們嵩明縣楊林鎮衛生院原院長,他因在招標過程中為供貨商提供‘便利’,收受‘好處費’10萬元,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在廉政教育基地,在3D警示展區、聲光電集成展板、模擬監獄探視區代表們駐足觀看,在國內腐敗案例、省內腐敗案例和嵩明縣本地幹部腐敗案例的展板前代表們仔細看並認真聽解說員的講解。
  “沒來之前,我們很多老百姓不知道檢察院是幹嘛的,希望以後能多做宣傳。”“希望檢察院多到村裡跟群眾宣傳法律知識。”“希望能多到學校里多給我們講講預防未成年犯罪的知識。”代表們在聽取了該院工作情況通報後,對檢察院工作提出了意見建議。
  賈永強介紹,該院將根據檢察改革新動向和檢察工作新要求,結合嵩明實際和特色,用5年左右時間,打造“案件管理、派駐鄉鎮監察室、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監所檢察、預防職務犯罪、服務園區經濟和民營經濟、青年檢察官培養和科管理科學化”十個亮點工作。  (原標題:嵩明檢院16內設機構將合併為6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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