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2002年,汪小松與兩個老鄉一起搶劫廢品回收人員苗某一部手機和100元錢,並將其殺害,隨後分頭逃跑。12年後,成為拔尖技工的汪小松,在懷孕女友的陪同下主動投案自首(本報2014年9月20日曾報道)。昨天,記者從市一中院獲悉,汪小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2年10月1日上午9時許,汪小松伙同劉精銳、沈金洪將被害人苗某騙至石景山區一處地下室內,持刀及繩子搶劫苗某。在遭到抗拒後,汪小松持刀扎刺苗某,致其死亡。後汪小松等人搶走苗某手機一部及現金100餘元。
  檢方認為,汪小松犯搶劫罪,系主犯。鑒於汪小松在潛逃多年後主動悔悟,在親屬陪同下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行為,系自首,可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汪小松已構成搶劫罪,判處其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外,判決汪小松賠償被害人家屬各項經濟損失3.6萬餘元。責令汪小松退賠違法所得,發還被害人親屬。據瞭解,劉精銳作案後不久被警方抓獲,隨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嫌疑人沈金洪仍在逃。
  據悉,汪小松曾逃往深山,靠賣水果為生,也曾到小餐館打工。後因認真鑽研,汪小松成為一家作坊式翻砂廠的拔尖技術工人。2007年,汪小松與女孩小燕(化名)相好。2014年初,小燕懷孕。此後,想過新生活的汪小松向小燕坦白,小燕聽後泣不成聲,表示願意等他回來。目前,小燕已為汪小松生下孩子。  (原標題:搶劫嫌犯潛逃12年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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